南京商标续展是商标续展注册在注册商标到期前6个月可以由商标注册人提出申请,商标局会进行审查。经过续展,注册商标可以继续使用,不需要就该商标再次提出注册申请。那么办理商标续展注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?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。
办理南京商标续展注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
1、商标注册人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,或者在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内即宽展期内申请续展注册,但应交延迟费。宽展期内未提出申请的,注销其注册商标。
2、商标续展的类别应按照商品国际分类的类别填写,如果原核定的商品现属国际分类的不同类别,但均需续展注册的,应按类别分别填写续展申请书,并且注册原注册号保留在哪个类别上,其余的另编申请号。
3、同一商标注册人在同一有效期的若干个相同商标,如属于际分类同一类别的,可以分别续展,也可以合为一件申请续展。
4、原核定的商标图样中带有不能作商标的内容但又商标难以分离的,应声明放弃该部分专用权;商标名称不在商标图样中,若该名称不要求享有专用权,应声明放弃;要求保留的,可以将该商标名称的文字写入其图形外围,或者另行办理文字续展。
5、商标续展,需交送原《商标注册证》并另附商标图样5份。
6、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已作为商标注册的,应交送该商标使用情况的证明。
一、申请南京商标续展的流程
1、准备申请书件
(1)《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》;
(2) 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;
(3)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; 委托代理的提交《代理委托书》;
(4) 注册证复印件;
(5)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,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。
2、提交申请书件
(1)直接办理的,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;
(2)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,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。
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,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。
二、注意事项
1、续展申请核准后,商标局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,直接办理的,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,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;经代理的,发送给代理组织。
2、如果续展申请需要补正的,商标局给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(直接办理的,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,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;经代理的,发送给代理机构),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。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,商标局有权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。
3、续展申请被不予核准的,商标局发出《不予核准通知书》。直接办理的,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,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;经代理的,发送给代理机构。
4、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,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。
5、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《商标注册证》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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