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每月30000以下,零申报可以吗?
答:按照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“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、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。”,可以说你在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,应该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,这不仅是义务,更是责任。
联系人:李会计(易账通天下财税)
联系电话:18014405368
联系地址:南光大厦
联系人:李会计(易账通天下财税)
联系电话:18014405368
联系地址:百纳水岸
联系人:韩经理(易账通天下财税)
联系电话:18014405368
联系地址:北岸公馆
联系人:沈经理(易账通天下财税)
联系电话:18014405368
联系地址:赣榆